(公示时间: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9日)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采用院内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抗菌洗手液,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
抗菌洗手液
二、供应商资格
1.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澳台)注册的法人,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。
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转包。
三、投标时标书要求
1.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(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)。
2.报价文件以及其他资料一正八副应于开标当天带至开标现场,需作密封处理。
四、指标和参数要求
抗菌洗手液600ml,有效成分,三氯羟基二苯0.27%-0.33%,小出液量泵头,含护手成分。
五、评标方法
综合评分法,现场需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。
六、报价
单价(以实际用量结算年额度不超过20万)。
七、报名时间
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9日(现场领取投标文件,开标时间另行通知)
需要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(包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)等其他资料。
1.资质查验:我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)进行审查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,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、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采购活动的风险的处罚。
2.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不接受除现场报名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方式所提交报名文件。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。
报名地址: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3栋四楼后勤管理科
联系人:刘老师 张老师 (0755)82889999-3122
特此公告
深圳市妇幼保健院
2021年2月5日